城市之窗 | 注册登录 | 热线:40066-40084 爆料QQ:165687462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城市之窗 > 焦点 > 资讯 > 正文
每日最新
男子吸烟40年肺变成“黑炭” 等肺源躺半年 (图)
来源:城市之窗 | 浏览:[53431]2016/1/8 13:50:46    


  朱先生本来的肺。

  □通讯员 崔娉 金陵晚报记者 李花

  你们看,这就是朱先生本来的肺!

  天?这哪里是肺,明明就是黑炭啊。当记者表示无比诧异时,解放军第八一医院胸心外科主任汪栋教授说,这就是典型的烟熏肺,这位患者抽了40年的烟,每天至少两包。后来,肺被“熏”成了黑炭,还无法“工作”,不得不换肺,该患者还是国内首例冠心病冠脉三支主干重度狭窄、支架植入术后行双肺移植病例。

  双肺变黑 祸起每天两包烟

  62岁的朱先生现在看来很精神,他换肺已经2个多月了。说起之前的经历,他说“不堪回首”。“那时候,烟瘾可大了,每天吸烟不少于2包”。去年1月,朱先生咳嗽、气喘,并伴随着胸痛,医生检查后发现,朱先生的肺功能已经很差了,诊断为双肺间质性机化性肺炎、COPD、两肺广泛肺大泡。

  “当时医生说我的肺功能相当于90多岁的老人,只有20%的肺还在工作。”朱先生面临两个选择,肺移植或者顺其自然等待死亡。生命只有一次,求生的本能让朱先生做出肺移植的决定。

  等待肺源 半年不能出门

  由于现在供体唯一来源是脑死亡患者的捐献,朱先生能不能等来救命的肺源只能凭运气。2015年5月开始,朱先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在家等待的日子很漫长,他的肺功能每况愈下,喘得更厉害,每天要吸氧。为此,家人不得不给他买了一个制氧机放在家里。“半年没有出门,因为你没法出门啊,不能背着制氧机出门呐……”等待了半年后,远在千里之外的青岛传来消息,当地一位脑死亡患者捐献的双肺与他的血型符合。医生通知朱先生立即赶到医院,为肺移植做最后的准备。

  千里取肺 实现无缝对接

  “肺取下来移植进体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6小时,否则肺会因为缺血损伤坏死,时间越短越好,对我们而言1秒都不能浪费。”汪栋教授说,接到青岛的消息后,2015年10月30日晚,取肺团队连夜赶往青岛。31日早晨6点,医生从供体身上摘下双肺,放入低温外加保存液的箱子中迅速赶往飞机场,赶上早晨第一班青岛飞往南京的飞机。

  而此时,朱先生也已经进入手术室,为换肺手术做准备。上午9:30分,飞机平稳落地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取肺团队乘坐救护车一路呼啸着飞奔至解放军第八一医院手术室。

  肺腔变小 切掉一半肺叶

  由于移植手术的特殊性及朱先生自身心脏上曾装过三根支架,给手术者及整个移植团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汪栋介绍说,首先要求供肺与受者胸腔匹配,由于朱先生的左侧胸腔容积因为局部胸腔粘连,部分肺大疱破裂后胸廓塌陷致较右侧明显缩小,过大的供肺放入朱先生胸腔会因为肺不张影响肺功能,更会导致肺部感染。

  手术过程中,医生当机立断,将供肺的下叶切除,完成上叶移植,刚好与受者塌陷的小胸腔匹配,避免了因不匹配导致的可能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2015年10月31日上午11点,右肺移植成功,医护人员将朱先生翻了身,接着进行左肺移植,3个小时后,也就是下午两点,朱先生双肺顺利完成移植,整个过程用时5个小时。

  延伸阅读

  1、肺成黑炭,就是吸烟吸的

  朱先生原来的肺成黑炭,真的让人匪夷所思,而正常的是粉红的。汪栋教授给记者看了他用手机拍下的朱先生的肺,一团黑。汪栋说,这些黑色都是吸烟的结果,焦油等有害物质残留在肺泡里。

  “如果不吸烟的话,老朱不会到肺移植这个地步。”汪栋说,烟草中的有害物质有致炎的作用,会诱发支气管炎,这些炎症会损伤肺泡壁,破坏的肺泡壁便会与相邻的肺泡融合,肺泡减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肺泡表面与空气进行交换的面积减少,反过来进一步加重病情。

  2、肺移植为什么很难?

  据汪栋介绍,相比心脏移植、肝移植和肾移植,肺移植难度更大,风险也更高。这是因为,肺是身体的免疫器官,术后服用的抗排异药量要大,而且要及时监测。此外,相比心脏、肝肾等器官,肺是一个开放的器官,不停地与外界进行气体交换,这意味着术后被病毒、细菌感染的几率更高。

  继朱先生之后,今年1月,该院还成功地为另外一名患者进行了肺移植。不过,汪栋透露说,能够进行肺移植的都是幸运的少数,由于肺源紧张,更多的人没有等到合适供体就去世了。去年一年,国内肺移植也就200例而已。

  3、肺移植可否只移植一侧?

  汪栋说,是可以,但没有两侧效果好,只移植一侧多半是没有办法时,如供肺条件不好或受体情况不允许才进行的,存活率没有移植两侧高。
责任编辑:城市网
热线:40066-40084 爆料QQ:165687462
Copyright© 2017 城市之窗 www.cityn.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0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