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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从事家庭服务业考公务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来源:城市之窗 | 浏览:[29593]2011/6/25 14:13:32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日前,泰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发展家庭服务业可享受的政策扶持。多项好处等着你,想创业、就业的市民赶紧行动起来吧!

  根据《通知》,家庭服务业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内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各类投资者可以采用独资、合资、合作、合伙等方式,从事家庭服务业经营。

  家庭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也将放宽,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家庭服务业企业出资一律由企业投资人自行认缴。允许家庭服务业公司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最低首付20%,但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2年内缴足。除有特别规定外,家庭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以按照规定,直接持有关文件和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

  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家庭服务业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另外,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我市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发展家庭服务业可享税收优惠

  从2011年起,我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服务业建设项目纳入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范围。各县、市、区也将设立一定数额的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将家庭服务业纳入市及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资助或贷款贴息补助范围。

  对家庭服务业企业,我市将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家庭服务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家庭服务机构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家庭服务业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中小型家庭服务业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依法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将给予一定期限(3年)免征营业税的支持政策。

  我市将加强金融支持

  个人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0万

  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将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将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此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家庭服务保险产品,推行家庭服务机构职业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防范和化解风险。

  今年就能搭建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

  一个电话就能对接服务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今年我市将大力推动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服务于消费者和家庭服务企业,将设立统一的家庭服务电话呼叫号码,建设覆盖全市的家庭服务业网站和家庭服务业综合服务大厅,健全完善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使家庭服务公益性信息平台成为对接供需、规范服务、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

  发展家庭服务业,我市将实施“五五”工程,即培育“家庭服务明星企业”5家,培养“家庭服务明星”50人,创造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建设5个家庭服务业培训基地,年培训家庭服务人员5000人以上。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月嫂”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满足家庭服务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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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服务业务是指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家庭保洁、衣物洗涤、烹饪、家庭护理、婴幼儿看护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务为主要服务内容,由家庭服务经营者提供的营利性服务活动,包括居家服务(保姆)、钟点工、计件工等。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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